为了切实推进院务公开、党务公开、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,便于教职员工、学生、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得学院相关信息,根据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和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262号),特编制《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一、信息公开原则
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。
二、信息公开机构
工作机构:学院办公室
机构负责人:办公室主任
办公地址: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楼一楼102室
办公时间:夏季(上午8:00—12:00 、下午14:30—17:30冬季(上午8:00—12:00 、下午14:00—17:00);
联系电话:841321647
传真号码:0718-8432166
电子邮箱:eszybgs@163.com
邮政编码:12407
二、信息公开类型
本院公开信息有两种类型: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。
主动公开是指学院按照《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;依申请公开是指符合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学院信息,由教职工、学生、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按程序向学院申请公开的信息。
(一)主动公开的范围、形式与时限
1、公开范围。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《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
2、公开形式。主要通过学院门户网站等方式实现信息公开,也可采用信息公开专栏、OA办公系统等辅助方式予以公开。
3、公开时限。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,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,公开时间最迟不超过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。
(二)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机构与处理程序方式
1、受理范围与机构。属于该目录以外的信息,教职工、学生、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学院申请获取的,由学院办公室依法受理。其办公地址、办公时间、联系电话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箱、邮政编码与主动公开同一。
2、处理程序及方式
向学院提出申请的,需填写《恩施职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表样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可以在校园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。
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通过当面申请、电子邮件、信函、电报、传真方式申请,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申请获取的信息,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学院将中止受理申请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对收到的有效申请,在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附表:
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
年第 号
申 请 人 信 息 |
个人 |
姓 名 |
|
工作单位 |
|
证件名称 |
|
证件号码 |
|
联系电话 |
|
传 真 |
|
电子邮箱 |
|
邮政编码 |
|
联系地址 |
|
法人/其他组织 |
名 称 |
|
组织机构代码 |
|
法人代表 |
|
联系人姓名 |
|
联系人电话 |
|
传 真 |
|
联系地址 |
|
电子邮箱 |
|
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|
|
申请时间 |
年 月 日 |
所 需 信 息 情 况 |
信息索引(可不填) |
|
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|
|
所需信息的用途 |
|
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(请在复选框内打“√”) □ 纸质 □ 电子邮件 □ 光盘 |
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在复选框内打“√”) □ 邮寄 □ 电子邮件 □ 传真 |
备注 |
|